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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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生砌筑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知

时间:2025-09-29作者:浏览次数:10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函 (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结合统筹规划,拟于2025年10月25日开展砌筑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砌筑工三级/高级工。

二、报名条件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5日

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题型及方式

理论考核:机考,题型为单选、判断和多选,满分100分;

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操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五、合格标准

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月16日

七、报名材料及缴费方式

考生可联系我校咨询,张老师0578-2299055

八、收费标准

在校毕业生:100元/人。

九、证书发放

经认定合格,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窗口查询。

 

 一审:蓝傅瑜二审:徐苏莹 三审:艾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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