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丽水学院关于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加试的通知

时间:2025-10-24作者: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现就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考试 艺术专业术科加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信息

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

1.艺术设计2025年11月2日  13:00-16:00

2.视觉传达设计2025年11月2日13:00-16:00

3.音乐学2025年11月2日 10:00-12:00/13:00-16:00(考生具体时间见附件2

三、考试地点

1.艺术设计: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1幢2楼

2.视觉传达设计: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1幢2楼

3.音乐学:丽水学院教学楼8B栋224

注意:音乐学考生从丽水学院学校南门进入(百度地图搜索:丽水学院教学楼8B栋),艺术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考生从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门进入(百度地图搜索:莲都区三岩寺路2号),考试当天请提前半小时到校熟悉考场。

四、考试内容

1.音乐学专业加试:自选一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歌曲进行弹唱,曲谱自备,除钢琴外的其他弹奏乐器由考生自备。

2.视觉传达设计和艺术设计专业加试:考试科目为素描,4K素描纸以外的其他画具画板等画材由考生自备。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2025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术科加试考试的各项工作。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本次术科加试。相关证件缺失者不准参加考试。未参加术科加试者不予录取。

)考试期间,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机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电话:0578—2299598

 

附件:1.丽水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考试艺术类术科加试名单

2.丽水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考试音乐学加试考生时间安排表

 

 

                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丽水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考试艺术类术科加试名单.xlsx

附件2:丽水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考试音乐学加试考生时间安排表.xlsx



一审:陈永刚二审:徐苏莹 三审:姚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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