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5学年第一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09作者:浏览次数:45

各相关教学点、学生:

丽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学年开学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级新生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25年2月21日-3月2日到你所属的教学点报到,开学典礼定于3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二)入学资格审核

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及成考报名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你所属教学点报到。教学点需对所有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其中专升本学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在学信网上进行自动匹配,录取时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与专科学历信息匹配不成功,需按要求进行学历勘误,3个月内未能完成学历勘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复查者,或入学资格审核未能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转专业申请

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长,有一次申请在符合考试当年报考条件的同科类不同专业之间转专业机会。如有需要,请在3月底前向教学点提交《转专业审批表》和转入新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在学信网上办理生效。逾期不予办理。  

(四)学籍信息自查

3月中下旬根据学院通知,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注册账号并查询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等信息有误的,须及时向所教学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提出学籍信息修改申请,以确保学信网上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五)教育教学安排

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面授相结合的形式,线上教学将于2025年5中旬开始,线下面授安排详见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通知。

二、2023级与2024级学生

(一)学籍工作

根据《丽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丽学院办〔2024〕1 号)文件第十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参加正常的学业活动。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或者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者私自参加的教学活动,学校不予承认。到学期末仍未缴费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教学安排

线上教学将于2025年3月中旬开始,线下面授安排详见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通知。

(三)毕业论文

2023级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依照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学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继教学院〔2024〕6号)执行。

三、学费缴纳

(一)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规定,学校分三次收缴学费。

序号

专业

层次

专业总学费

元/生·次(共收三次)

1

学前教育

专升本

8100

2700

2

小学教育

专升本

8100

2700

3

体育教育

专升本

8100

2700

4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8100

2700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9000

3000

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9000

3000

7

土木工程

专升本

9000

3000

8

应用化学

专升本

8100

2700

9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专升本

9000

3000

10

环境工程

专升本

9000

3000

11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升本

8100

2700

12

财务管理

专升本

8100

2700

13

电子商务

专升本

8100

2700

14

音乐学

专升本

11400

3800

15

视觉传达设计

专升本

11400

3800

16

护理学

专升本

9000

3000

17

口腔医学

专升本

9000

3000

18

康复治疗学

专升本

9000

3000

19

园林

专升本

8100

2700

20

学前教育

高起专

8100

2700

21

社会工作

高起专

8100

2700

22

护理

高起专

9000

3000

23

临床医学

高起专

9000

3000

24

艺术设计

高起专

11400

3800

(二)缴费时间

2025年1月10日-3月5日完成当年学费缴纳。

(三)缴费方式

支付宝缴费(此为学费缴纳的唯一方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其他方式收取学费):手机登入支付宝APP→首页左上角所在地定位到浙江省丽水市→搜索框内输入“浙里办教育缴费”→点击“公共支付-丽水市”→丽水学院→丽水学院教育收费→仅需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无需填写手机号码及缴款单号)→选择相应金额的缴款项目→按下一步指示完成缴费。如未按本方式缴费,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点不得以任何借口、条件扣压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在本次入学前发到学生手里。

(二)学生应按学年缴纳学费,严禁教学点代收学费。各教学点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实习材料费、录取费、证书费、电子教材费、网络课程资源费、非重修的毕业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等费用。纸质书籍课本由学生自愿和自行选购。如遇教学点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院反映。

(三)信息渠道

1.关注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jxjy.lsu.edu.cn)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

2.联系电话:学籍管理0578-2299352,教学管理0578-2761766,缴费管理0578-2299595,投诉电话0578-2299598。

 

 

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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