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1作者: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党组织,学院、部门: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部署,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就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红线,严守纪律要求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认清“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祀及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共物资、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参与祭祀、踏青、游玩、探亲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红色教育、工会活动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攀比浪费、大操大办; 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严禁违规焚烧纸钱、抛撒祭品等造成环境污染、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在森林、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野外用火。

二、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二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组织部署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聚焦关键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坚决反对特权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

三、巩固监督成效,严防“四风”反弹

二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组织部署清明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两节期间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认真核查处置。纪检监察室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并通过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严肃查处体现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以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学校廉政监督举报电话:0578-2271178;举报邮箱:jjjc@lsu.edu.cn;举报信箱: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丽水学院行政楼418室,邮编323000。

 

 

 

                   中共丽水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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