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继教 〔2018〕7号)文件精神,经互评、领导评议,拟确定院级考核优秀和拟推荐校级考核优秀名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6日至1月10日下午五点止。
四、公示受理电话、电子邮箱:
0578-2299579,lsxyjjy@126.com
五、院级考核优秀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1 | 徐忠炎 |
2 | 陈永刚 |
3 | 蓝鹤翔 |
4 | 胡春雷 |
5 | 王梦园 |
6 | 蓝傅瑜 |
六、推荐校级考核优秀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1 | 陈永刚 |
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