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政办发[2016]51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学历函授学生(包括老生)学费一律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行缴纳。学校财务办事大厅不再办理现场缴费业务。也不接受集体统一汇款缴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19年2月1日至4月15日。
二、学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缴费方式:
1.支付宝缴费:手机登入支付宝APP→城市服务→所在地选择浙江省丽水市→政务→公共支付→按身份信息→输入身份证号(新生)→业务归属地(选择丽水市本级)→执收单位(选择丽水学院)→按下一步指示完成缴费。
2.线上缴费: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公共支付→按身份信息→输入身份证号(新生)→业务归属地(选择丽水市本级)→执收单位(选择丽水学院)→按下一步指示完成缴费(可选择中国银联或支付宝支付)。
四、特别提醒:
1.由于系统不支持部分缴费,请学生务必全额缴清(包括以前年度欠费)。
2.请通知学生本人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费凭证,方便日后查询。
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