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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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学历函授学生缴费通知

时间:2018-12-27作者:浏览次数:681

根据丽政办发[2016]51号文件要求,从201911日开始学历函授学生(包括老生)学费一律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行缴纳。学校财务办事大厅不再办理现场缴费业务。也不接受集体统一汇款缴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1921日至415日。

  

二、学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缴费方式:

1.支付宝缴费:手机登入支付宝APP→城市服务→所在地选择浙江省丽水市→政务→公共支付→按身份信息→输入身份证号(新生)→业务归属地(选择丽水市本级)→执收单位(选择丽水学院)→按下一步指示完成缴费。

2.线上缴费: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公共支付→按身份信息→输入身份证号(新生)→业务归属地(选择丽水市本级)→执收单位(选择丽水学院)→按下一步指示完成缴费(可选择中国银联或支付宝支付)。

  

四、特别提醒:

1.由于系统不支持部分缴费,请学生务必全额缴清(包括以前年度欠费)。

2.请通知学生本人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费凭证,方便日后查询。

  

  

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1227

丽水学院学历函授收费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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