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6春(包括)之前学员关于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和《教育实习(社会实践)表》填写的通知
各位学员:
《毕业生登记表》和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是毕业生学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学员学籍档案的准确、完整,务请各学员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填写。为此,现将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做好毕业生的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毕业生登记表》
1.学习中心已将《毕业生登记表》电子表格公布在学生学习平台→系统→档案资料下载和教学管理平台→毕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档案资料下载栏目。毕业生须在4月21日前填写完成《毕业生登记表》并交本学习中心。
2.请根据《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并参照附件中的“格式样表”填写。样表中的红色部分为主要信息,务请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
3.“自我鉴定”栏须由学员本人认真填写并签名,自我鉴定时间:春季毕业生为前一年的10月10日;秋季毕业生为当年的4月10日。
4、毕业生登记表打印要求:A4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格式不能乱,一式一份。
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
一、教育实习
(一)参与教育实习对象
师范专业毕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且实习的内容必须与自己所学专业一致。
(二)教育实习内容及要求
实习时间为4周。在一周中观摩优秀教师的讲课至少一节;写出2-3课时教案并完成一节课的试讲。毕业生须在毕业学期开学后完成填写《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并上交到所在学习中心。
二、社会实践
(一)参与社会实践对象
非师范专业毕业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二)实践内容与要求
实践时间为4周,实践的内容必须是与自己所学的专业相关。实践的方式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可以联系相关的单位进行实习,也可以进行相关专业的社会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等)。毕业生须在毕业学期开学后完成《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请看附件)并上交到所在学习中心。
《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及《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必须要有实习(或实践)单位、学习中心盖章。
提交地址:丽水市丽水学院东校区9幢216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邮寄方式提交需用EMS快递或者顺丰!
特此通知。
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