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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时间:2017-05-18作者:党政办浏览次数:22

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护理助产方向的发展。517日上午,在行政楼五楼与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副校长徐德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赵建平、妇幼保健院院长、书记陈国微、院长助理兼办公室(党办)主任吴一军等相关人员出席了签订仪式。

会上,徐德钦副校长首先对陈国微一行来校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校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办学特色等基本情况。他表示,与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合作办学,联合开展高职护理专业助产方向,可充分发挥各自教学资源优势和医学资源优势,有效解决合作单位助产师的紧缺问题,实实在在的为当地医疗事业培养技能型人才。他指出,一是坚持需求导向,科学调控办学规模,优化创新班教育体系;二是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增强学生实践能力;三是强化质量主体地位,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制度;四是加强专业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终身为护理事业奋斗的职业理想。

 

陈国微院长就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的基本情况做了简要的介绍,同时表示,医院各相关科室将加强实习带教制度的建立和带教老师的能力培养,更好地为学院护理、助产专业学生实习见习提供服务。双方合作有利于促进医院硬件建设和人才队伍的成长,有利于更好服务于社会。

合作办学协议的签订,为双方在教科研、师资队伍培养等领域的多样化合作创造了条件,为今后更好地更深层次开展院校合作办学的教育和研究、为学生实习、就业等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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