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号) 、《丽水学院关于做好丽水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和省优预评工作的通知》(丽学院办〔2016〕201号)、《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2014年版,第三条、第七条。
经班级推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联评。以下陈敏芝等14名同学拟推荐获得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2016年2月25日,如有异议,请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学生科和学生处上报。
学生科:教11E201办公室,联系人:刘海霞15157820519(660519)
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一楼116、319办公室,联系电话:2271040、2271085,邮箱:lsxyx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