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丽学院办〔2024〕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学点初审上报,学历部审核,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107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张曼玉等258人符合转专业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4日,如有意见,请向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反映,联系电话0578-2299352。
附件:丽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公示)
附件:丽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公示).xls
(一审:陈永刚 二审:徐苏莹 三审:姚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