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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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时间:2021-07-16作者:浏览次数:321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用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热爱继续教育事业,有继续教育从业经验,熟悉教育系统者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情况

(一)社会培训岗,招聘人数:1人

1.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的拓展和对接、培训方案的设计、优化、教师聘请等;

2.负责培训项目的落地和平稳运行,包括培训项目的教学准备、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考核、报销材料整理等工作;

3.负责岗位工作的档案建设工作;

4.负责培训部财务报销等事宜;

5.协同完成本院内其他业务形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技能部科员岗1,招聘人数:1人

1.协助做好各类创新创业类、技能类社会赛事/活动的招投标文本制作、项目运营等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创业创新领域培训项目的相关工作;

3.负责岗位工作的档案建设工作;协助继续教育研究室主任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4.协同完成本院内其他业务形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技能部科员岗2,招聘人数:1人

1.负责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丽水市创业培训基地的相关工作;

2.负责地方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办理相关主管部门交代的工作。

3.负责岗位工作的档案建设工作;

4.协同完成本院内其他业务形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6—2021年7月20日下午5点止。

(二)报名方式

1.发送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个人具备的扫描件至lsxyjjy@126.com。

2.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至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原黎明中专)教21幢207室报名。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2299579   手机:15205885665

(三)此次招聘经资格初审后,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聘用后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叁年。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公积金,具体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7月16


丽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临时用工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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