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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推行困难毕业生“两帮一扶一倾斜” 就业帮扶措施

时间:2017-03-06作者:刘海霞浏览次数:40

为帮助毕业生尽早就业和稳定就业,我院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文件精神,按照丽水学院就业创业相关文件的要求,全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一、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

我院首先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家庭困难、少数民族、心理障碍等各类困难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深入了解他们的职业规划、就业范围、就职地点、薪资愿望。分类建档,建立“一对一”就业帮扶机制,精准帮扶困难毕业生就业。

二、队伍组建,精准服务

组织我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就业指导老师、心理指导老师定期召开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题汇报和讨论会议,与困难毕业生形成“一对一”就业帮扶小组。

1.提供全方位服务

我院就业帮扶小组老师根据困难毕业生的自身特点,分别进行谈心谈话,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解读、职场礼仪培养、就业技巧传授的全方位服务,帮助他们了解自身优势、主动关注就业信息、掌握就业政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树立合理的就业期望,避免“等、靠、要”的消极心理。

2.精准跟踪帮扶

帮扶老师在学生未稳定就业前全程跟踪服务,根据帮扶对象在笔试、面试、签约中遇到的疑惑和困难,第一时间给予精准的指导和解答,使学生养成有困难就找帮扶老师的习惯。在帮扶过程中,提升学生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面对就业的自信。

3.共享就业信息

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信息,通过学院网站、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发布就业信息,通过QQ群、微信群讨论、共享和交流就业信息,加大就业信息传送服务力度。

三、两帮一扶一倾斜

1、心理、岗位帮助

通过对困难毕业生的心理团辅、个别谈话、个别咨询、深入漫谈等方式,克服浮躁、自卑、焦虑、恐慌的心理,培养其自信心和承受挫折的能力。调动本院全体教职工共同关心该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学院领导、老师和校友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通过组织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

2.经济扶持

为减轻困难毕业生经济压力,促成其顺利就业,我院迅速出台经济援助政策。大力宣传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学费补偿和助学款代偿等政策。主动关心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

3.适当政策倾斜

 为了使困难毕业生能充分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我院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项目时优先推荐此类学生,加强国家救助困难毕业生政策的宣传,帮助困难毕业生解读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有关就业项目的扶持,确保相关政策能真正惠及困难毕业生,使其能早日稳定就业。

 我院推行此措施,目的为全面促进全体毕业生顺利就业,全面提高就业质量,以就业带动学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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